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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5-06-05  来源:  

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
 
各市(州)、直管市、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,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    2014年,各地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,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,建立健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,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“两化”体系建设,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宣传教育培训,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、持续好转,各类事故总量、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历年最低,是全国各类事故双下降和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6个省份之一,居全国第一方阵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    一、基本情况
    2014年,发生各类事故11086.5起,死亡2147人,同比分别下降7.83%和8.29%。发生较大事故36起,死亡140人,同比分别下降28.00%和35.78%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。六大重点行业领域中,道路交通、火灾事故起数占比较高,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47.57%和44.28%;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较高,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82.67%。
    (一)主要特点
    2014年,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呈现“四下降,两良好,一个零记录”的特点。
    1、各类事故继续双下降。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.83%和8.29%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10年下降,年均降幅5.51%。
    2、较大事故大幅下降,重大事故零记录。全省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.00%和35.78%,比上年分别减少14起和78人。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。
    3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下降,工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至300人以下。工矿、道路交通、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。其中,工矿事故死亡283人,首次降至300人以下,已连续10年下降,年均降幅8.43%;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连续14年下降,年均降幅4.02%。
    4.绝大部分地区事故下降。17个市州中,有15个市州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,其中有11个市州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。
    5、安全生产绝对指标控制良好。各类事故、工矿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、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死亡人数,较大事故起数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。17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,这是自2004年国家实施控制指标以来全省所有市州第7次全面完成控制任务。
    6、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控制良好。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、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.081、1.34和4.0,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.792,国务院安委会未下达控制指标,同比下降2.61%。
    (二)主要问题
    主要存在“两升一不平衡”的问题。
    1、少数行业事故同比上升。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.70%和15.15%,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32.71%。
    2、少数地区较大事故同比上升。十堰、高速公路、武汉和咸宁等4个区域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上升,分别增加2起、2起、1起和1起。
    3、指标控制不平衡。单项指标中,荆州和恩施等2个市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,潜江市建筑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,咸宁和仙桃等2个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。煤矿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。
    二、分行业情况
    (一)工矿事故继续双下降。发生事故238起,死亡283人,同比分别下降24.44%和27.06%。发生较大事故9起,死亡35人,同比分别下降18.18%和23.91%。
    从市州看,有14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,降幅在40%以上的有襄阳、荆门、黄冈、咸宁和林区等5个市区。
    从行业看,非煤矿山、建筑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工矿其他等5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。
    从经济类型看,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比重较大,发生事故126起,死亡141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2.94%和49.82%。其次是私营经济事故,发生事故79起,死亡107人,分别占比33.19%和37.81%。
    从事故类别看,高处坠落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58起,死亡63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4.37%和22.26%。其次分别为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。
    1、煤矿事故上升。发生事故25起,死亡38人,同比分别上升8.70%和15.15%。
    从市州看,8个产煤市州中,襄阳和荆门未发生事故,事故主要集中在宜昌和恩施等2个市州,共发生事故18起,死亡30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2.00%和78.95%。
    从事故类别看,冒顶片帮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13起,死亡14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2.00%和36.84%。其次为透水事故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因生产场所环境不良发生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13起,死亡23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2.00%和60.53%。
    2、非煤矿山事故下降。发生事故33起,死亡39人,同比分别下降13.16%和13.33%。
    从市州看,有11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,武汉、荆州、仙桃、潜江和天门等5个市未发生事故。事故主要宜昌和黄石等2个市,共发生事故17起,死亡22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1.52%和56.41%。
    从事故类别看,冒顶片帮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13起,死亡13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9.39%和33.33%。其次为高处坠落事故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发生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14起,死亡17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2.42%和43.59%。
    3、建筑事故下降。发生事故86起,死亡100人,同比分别下降18.10%和25.93%。
    从市州看,有11个市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。仙桃和林区未发生事故。事故主要集中在武汉和十堰等2个市,共发生事故37起,死亡43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3.02%和43.00%。
    从行业类别看,房屋和土木建筑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57起,死亡70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6.28%和70.00%。
    从事故类别看,高处坠落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36起,死亡38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1.86%和38.00%。其次为坍塌类事故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41起,死亡46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7.67%和46.00%。
    4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下降。发生事故4起,死亡5人,同比分别下降50.00%和58.33%。4起事故分别发生在武汉、宜昌、咸宁和仙桃等4个市。
    5、未发生烟花爆竹事故。
    (二)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双下降。发生事故5274起,死亡1775人,同比分别下降9.08%和1.44%。其中: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454起,死亡633人,同比分别下降16.63%和10.09%。
    从区域看,有11个市州和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。武汉、黄石、十堰、黄冈、咸宁和随州等6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。事故死亡人数在百人以上的有武汉、宜昌、荆州、黄冈、荆门和高速公路等6个区域,共发生事故4124起,死亡1246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8.19%和70.20%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、无证驾驶、违法会车和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,死亡643人,占比36.22%。
    从事故时段看,周三事故最多,死亡298人,占比16.79%。白天7时至8时事故高发,死亡87人,占比4.90%。夜间18时至20时事故高发,死亡242人,占比13.63%。
    从事故路段看,无中心隔离路段事故高发,发生事故2978起,死亡1086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6.47%和61.18%。
    (三)消防领域。发生火灾4909起,死亡23人。其中:生产经营性火灾2322起,死亡2人。
    从市州看,有9个市州发生火灾死亡事故,黄石、荆门、黄冈、咸宁、仙桃、潜江、天门和林区等8个市区火灾零死亡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电气线路故障是引发火灾的最主要原因,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火灾总量的31.0%和40.0%。
    从区域看,城市人口稠密商业区火灾高发,事故起数占火灾总起数的64.2%。
从时段看,冬季火灾高发,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火灾总量的47.8%和55.0%。
    (四)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。发生事故2.5起,同比上升66.67%,死亡2人,同比持平。2014年4月5日,“长阳5015”渡船航至宜昌沿市口水域时,与“清华号”货船发生碰撞,致1人死亡。2014年5月19日,黄冈市浠水河发生一运砂船与一渔船碰撞事故,交通部门统计为0.5起。2014年6月3日,“鄂广水货0018”货轮航至荆州监利县肖巷渡口水域时,与“鄂荆州渡6217”渡船发生碰撞,致1人死亡。
    (五)铁路交通事故双下降。发生事故56起,死亡45人,同比分别下降34.88%和37.50%。
    从市州看,有15个市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。武汉、宜昌、襄阳和荆门等4个市死亡人数在5人以上。黄石和鄂州等2个市事故死亡人数上升。
    从路段看,乡镇路段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32起,占事故总起数的57.14%。
    从时段看,中午11时至14时和夜间20时至22时事故最多,发生事故21起,占事故总起数的37.50%。
    (六)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。发生事故607起,同比上升28.33%,死亡19人,同比下降26.92%。
    从事故机型看,联合收割机事故起数最高,发生310起,占比51.07%。大中型拖拉机事故死亡最多,死亡7人,占比36.84%。
    从事故原因看,驾驶员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,发生事故500起,死亡10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2.37%和52.63%。
    三、较大事故情况
    2014年,全省发生较大事故36起,死亡140人,同比分别下降28.00%和35.78%。
    从行业看,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7起,死亡105人,同比减少9起47人。工矿较大事故9起,死亡35人,同比减少2起11人。    
    从区域看,有14个市州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或持平,荆门、鄂州、仙桃和林区等4个市区未发生事故。事故起数在3起以上的有高速公路、十堰、武汉、荆州和宜昌等5个地区,共发生事故23起,死亡90人,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3.89%和64.29%。
    道路交通行业。从区域看:有14个区域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或持平,黄石、宜昌、荆门、鄂州、仙桃、潜江和林区等7个市区未发生较大事故。从原因看:酒后驾驶、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和违法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,共发生事故17起,占事故起数的62.96%。从车辆看:私用车辆事故上升,同比增加3起。货运车辆事故下降,同比减少6起。从路段看:省道事故同比减少5起,国道和县道事故同比持平,高速公路事故同比增加2起。从路段性质看:有15起事故发生在无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,占事故起数的55.56%。
    工矿行业。从行业看:煤矿事故3起,建筑事故3起,非煤事故2起,工矿其他事故1起。从区域看:有13个市州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或持平,武汉、荆州、宜昌和十堰等4个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。从类别看:中毒和窒息事故最多,为3起,其次为坍塌事故。从原因看:生产场所环境不良事故最多,为3起,其次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事故。
    四、控制指标完成情况
    (一)国家下达我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。2014年,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四大类事故(工矿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、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)实际死亡980人,比年度控制指标减少384人,低于年度控制指标28.15个百分点。绝对指标中,工矿(包括煤矿、建筑)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、铁路交通、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,以及较大事故起数均在控制指标之内。相对指标中,全省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、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。
    (二)省政府下达各市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。2014年,17个市州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。分项指标中,荆州和恩施等2个市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,潜江市建筑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,咸宁和仙桃等2个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超控制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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